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
2023年度
企业名称: 南通市鑫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: 秦斌
办公地址: 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金辉花园小区10号楼101室 总经理/负责人:
成立时间: 2014-4-8 0:00:00 现资质等级:
服务物业总建筑面积: 71 (万平方米)  
服务物业项目列举:
  • 1、崇川区紫东南苑(北区)等
合计: 1 项
信用分值明细情况记录 (历史打分明细)
序号 记录日期 内容简述 分值
1 2023-2-7 10:21:58 基础分 (基础分统一为100分) 100
2 2024-1-18 16:08:54 获得其他省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企业、项目、个人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 (12.8南通市委、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21~2022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) 15
3 2023-10-8 22:06:50 先进事迹被市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物业服务项目、个人 (7.7崇川新闻报道) 4
4 2023-10-8 22:06:14 先进事迹被市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(6.16崇川新闻报道) 4
5 2023-10-8 22:05:08 先进事迹被市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物业服务项目、个人 (6.24城市日历报道) 4
6 2023-10-8 22:05:08 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(6.6中国退役军人报道) 6
7 2023-10-8 21:57:28 先进事迹被南通市市委、市政府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其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包括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住建、城管、市政和园林、公安、应急、总工会、市场监管、人社等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 (3.28南通发布报道) 2
8 2023-10-8 21:57:11 先进事迹被南通市市委、市政府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其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包括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住建、城管、市政和园林、公安、应急、总工会、市场监管、人社等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 (4.29南通文明网报道) 2
9 2023-10-8 21:56:26 先进事迹被南通市市委、市政府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其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包括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住建、城管、市政和园林、公安、应急、总工会、市场监管、人社等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 (5.19南通发布报道) 2
10 2023-10-8 21:56:26 先进事迹被县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县(市、区)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(4.29崇川新闻报道) 2
11 2023-3-14 11:20:09 先进事迹被南通市市委、市政府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其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包括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住建、城管、市政和园林、公安、应急、总工会、市场监管、人社等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 (3.5南通发布报道) 2
12 2023-3-14 11:18:20 先进事迹被县(市、区)委(党工委)、政府(管委会)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其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以及被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县(市、区)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(3.7文峰街道公众号报道) 1
13 2023-3-14 11:18:20 先进事迹被县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县(市、区)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(3.8崇川新闻报道) 2
14 2023-3-14 11:16:59 获得其他省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企业、项目、个人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 (获评2022年度省优秀“戎耀之家”(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总工会)) 15
15 2023-3-14 11:15:16 先进事迹被县(市、区)委(党工委)、政府(管委会)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其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以及被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县(市、区)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(2.17崇川退役军人局公众号报道) 1
16 2023-3-14 11:14:05 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(3.4中国网东海资讯报道) 6
17 2023-3-14 11:09:11 先进事迹被南通市市委、市政府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其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包括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住建、城管、市政和园林、公安、应急、总工会、市场监管、人社等,经南通市住建局认定的 (3.5南通文明网报道) 2
18 2023-3-14 11:08:22 先进事迹被县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县(市、区)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项目、个人 (3.4崇川新闻报道) 2
19 2023-3-14 11:07:38 先进事迹被县(市、区)委(党工委)、政府(管委会)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其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以及被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设立的媒体公众号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县(市、区)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(2.9崇川工会公众号报道) 1
20 2023-3-14 11:07:38 先进事迹被县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、表扬,经县(市、区)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项目、个人 (1.10崇川新闻报道) 2
合  计: 175